女子独吞征补款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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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老夫妻育有10名子女,死后遗产却只留给了一个人,面对这种事情你怎么看?
这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人家都不在世了,说什么也白搭。只能说,这个得到的,会做人,至少哄的老人高兴,否则凭什么都给他(她),其它的,只能想想自己做的不够的地方,其它还能说什么,人如果在世,你还能扯扯皮,通过亲情一类的,也许能得点,人家都去世了,你没有任何办法的。所以中国个理论,死者为大,就是去世的人,怎么做都是对的。凡是你觉得不对的地方,是你自己的问题。
征地***是一笔很大的补偿款,对于遗产被四叔领走了,首先要弄清楚具体情况,才能评判。那么就要看株洲老夫妻去世后,是否有立遗嘱证明。
老夫妻去世后有遗嘱证明:
如果老夫妻去世有留遗嘱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遗嘱有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医嘱,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情况,要看下遗嘱的材料证明的具体情况以及遗嘱材料是否真实。小沈如果对遗嘱材料有异议,可以走司法有关部门,查明遗嘱的真伪,或者问相关的专业人员。
老夫妻去世后没有遗嘱证明:
如果老夫妻去世后没有遗嘱,那么小沈以及老夫妻其他子女就可以走有关部门,维护自己的权利,尽量做到10个子女都能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一部分。
综合上面所陈述,具体还是得看下老夫妻是否有留遗嘱之事。对于现在农村***款这块很多都会闹分歧,每个人都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但是自己要懂点法律知识或者询问相关专业人员,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谢邀请:这不是一笔小数目资金,应该姊妹几个查一下老人在什么情况下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四儿子,再说了老人立遗嘱程序也是很严格的,做为下一辈不要把钱财看的那么重,不讲亲情的人,就算全世界都给你又有什么用,我的亲身经历,我爹妈生了四个女儿,没有儿子,为了让老人享受晚年生活二零零四年,姐妹四个出资,有***心,把老房子翻新,当时邻居,亲戚都赞扬,老爹更是高兴,就和大姐商量,把家产分成五份,让我得两份,我当时就谢绝了,我要的是亲情,不是金钱,虽然爹妈走了,手足情还在。
谢谢邀请。近几年因为***款,夫妻反目,兄弟姐妹成仇人,却实不少。这文中说的老人四儿子独自领了***款。这得看老人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如果遗嘱是留给四子不管说老人偏心也好不公也罢,那是应该得的。但是应该把遗嘱拿出来让其他人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当然如果有人质疑遗嘱的合法性可以走法律程序追讨自己的权益。如果老人没有遗嘱,其四儿子一个人独吞了***款,却实损害了其他9人的继承权,实在是认钱不认人。为了一笔***款把自家兄弟姐妹得罪完,有点得不偿失。个人认为,***款不可能平分,10个子女中肯定有照顾老人多些的,也有照顾老人少些的,照顾老人多的子女可适当多分点。有时把金钱看得太重得了一时的利益,却失了一世的亲情值得么。钱啊,真是让人又爱又恨却又少不了它。
《遗产法》有规定:
1.有遗嘱,被指定继承人继承。
2.有抚养协议的,按抚养协议规定继承。
3.没有上述情况的,法定继承人依继承顺序继承。
所以,分三种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老人有遗嘱,可以是公证的、书面的、也可以是录音的、或是口头的,并且遗嘱明确由四叔全部继承房产,那就要遵守遗嘱规定,你们就无权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但是四叔抚养,且有抚养协议,抚养协议明确规定由四叔继承,那怕是口头的协议,只要明确说了由四叔继承,你们也无权继承。
3.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况,你们的父辈都有继承权。可以***取法律手段维护你们的权益。
当然,家和万事兴,不要因为点点利益而置亲情于不顾,甚至反目成仇,成为他人的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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