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开学典礼猝死,女孩开学典礼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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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的高校军训都死人了?
死人毕竟是微乎其微的武汉每年四十万大学新生,军训死的也就几个,又不是普遍现象而且,军训死的都是自己体质弱,并不关其他人什么事,如果连太阳底下站一下,走几步路都受不了,以后工作怎么办,老板帮你做啊。还有,大学四年,基本上每天都是醉生梦死的生活,一天到晚休息和无所事事,大一军训就是让你把体制练好点,能经得起以下四年的消耗,不然,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睡死坐死
大学军训要求比较松,在学校操场军训,每天只管束几小时,身体不适可请***,经常看到一些坐在场边休息的军训学生。参加军训的教官,很多是军校学生和国防生,对军训学生宽容。这种宽松条件的军训,还出现学生猝死,是学生体质太差造成,即使不军训,开学一个月也可能猝死几个。
四川某学院学生参加完期末考试通宵打麻将后猝死,开学后其母到校讨要说法,对此你怎么看?
首先为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感到遗憾,丧子之痛,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位母亲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这事跟学校真的没有关系,虽然同情其遭遇,但是也只能劝其节哀保重,让死者早点入土为安!
从新闻中了解到,死者已经19岁了,已经是成年人了,其父母已不再是其监护人,他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了,所以即便学校发现其多次在10点后没有归宿,可以向其本人指出,但是没有必要向其母亲通报,所以死者母亲的指责并无道理!
此外,死者母亲也承认,儿子以前是漏洞胸,这是一种先天性的遗传疾病,有时会伴有先天性心脏病,虽然死者生前做过手术了,但是说实话,自己既然有此种疾病,作为成年人,难道不应当注意保重身体?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指向此病与猝死之间有关联,但长期熬夜,这个真的不能怪学校!
如果要怪,为什么他年纪轻轻就这么爱打***呢,是不是受家庭的影响?如果要怪,***馆有没有责任,怎么能让学生整夜打***而不劝阻呢?如果要怪,那些开网吧的,是不是就不许学生包夜玩游戏了?如果要怪,那几个跟他一起打***的同学是不是也有责任呢?
不要怪这怪那了,一是怪自己身体本身就有潜在的疾病,二是怪不该不爱惜自己身体,还主动约其他人外出打***……
孩子离世,作为父母的心情必然悲痛无比,请节哀吧……
但是,我们从法律角度讲,学校未必会承担多少责任,咱们先看法条: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首先看到,这里的擅自离校,指的是未成年学生。
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将其交给学校,校方必然要承担管理照顾责任。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这条就明确规定了,学生擅自离校发生意外,学校并无不当可以不担责。
作为一名成年学生,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会意识到擅自离校、通宵熬夜带来的身体危害,所以,家长将死亡原因归咎于学校,甚为不妥。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原本风华正茂的青年,却猝死考场,这着实让人感到惋惜。丧子之痛,尚可理解,但其做法却不敢苟同!说实话,此事和学校并无关系,王母所做,只为索赔!
我们先来了解下整个事件前因后果你就知道为什么没有责任了!
2018年7月5日,四川电影电视学院的学生王崚西在校园内突然倒地,历经42分钟抢救仍未见有生命体征出现,最终因抢救无效而被宣布死亡。
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王崚西在考试前两晚连续夜不归宿,外出打***、聚会而导致过劳,综合多方面的取证情况警方判定其为突发猝死,排除存在刑事行为的可能。
对于警方的答案,王母认可,但对于学校的管理却不认可了,王母认为,学院对学生管理疏松,才导致放纵学生多次夜不归宿,才酿成了此次惨剧!于是开学后,王母找到学校索赔!
虽然听起来王母的理由是很有道理的,但是王崚西已经是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再说王崚西身体有病,做过手术,不能过度熬夜,但他却如此任性,连续熬夜三天,普通人这样熬夜都受不了,更何况身体带病的他呢?
大学已经不能再像管中小学生一样,虽然学校有相关规章制度,但是如果你不遵守,又能拿你怎么样呢?作为成年人,应该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自己的不自律造成了今天的悲剧。
更何况,在事发之时,学校已经第一时间打了120送往医院救治。因此,此事对于学校,我认为没有责任。
王母的做法无非是为了索取,但这样的做法往往会滋生一些不好的社会风气,我不赞成这种做法。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各位留言讨论! 我是“山村老师看教育”如果喜欢请不要吝啬你点赞和关注!
学生家长有点无理取闹,无非也就是想从学校身上要一笔钱。作为一个高校教育工作者可以很负责任的说,这件事情学校即便有责任,也应是微乎其微,主要责任不在学校身上。
毕竟从事情的经过来看,是该学生违反学校宿舍纪律在先,然后自己跑出去打通宵麻然后猝死。在答主看来,责任的划分如下:
1,主要责任:学生本人,自己作为成年人,应该清楚做事情的利害关系,连续两个通宵打***谁都受不了,应该负有主要责任,责任划分96%。
2,次要责任:茶楼老板,容留学生打***,而且是通宵***,学校附近的茶楼,老板应该知道是学生在这里打***,为了安全起见也应该多留意。不过人家老板的确没这个义务,只负责收钱然后提供***桌和茶水就可以了。责任划分2%
3,次要责任:严格来说这起***当中,学校负有极少的责任,首先宿舍晚上是正常查寝了的,其次,学校在学生猝死时及时联系了120对其进行急救,也是一种履行了自己义务的方面。真要说哪里有责任,那就是宿管发现学生夜不归宿,应该及时通知辅导员,好出去找。责任划分2%
严格来说学校和茶楼的这些次要责任都是可有可无的,这样划分责任也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照顾家长情绪,但是家长事后找学校闹实属无理取闹,即便是通过司法途径来***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最多就是通过这种“闹”方式让学校赔些钱。
现在的家长真是让人无话可说,平时疏于对孩子管教,一旦孩子出事就逮谁就骂,孜孜不倦地指天骂地要求赔偿。更为甚者,他们根本就对孩子出事的根本原因不管不问,只知道一个劲儿地说别人有责任、要赔偿,他们怎么不检讨一下自己没有尽到教育职责呢?他们如此坚持有责任就要赔偿的“法制观念”,为何不向自己索赔呢?
要我说,现在家里有人死在外面,已经完全成为家属的生财之道了,全然没有亲人离世的悲痛欲绝,只有追逐钱财的贪婪嘴脸。
据报道,四川电影电视学院一学生在考试前连续两天通宵打***,加上他本来就有胸部疾病的既往病史,连续过劳导致他最终猝死。
学校认为这完全属于该生咎由自取,学校并没有责任。但学生家长却认为学校没有尽到对学生的管理义务,纵容他们通宵玩乐,因此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法律上来说,我认为学校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因为一方面该生已年满十八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在明知道自己有胸部疾病和熬夜危害的情况下,主动约人通宵***,当然应当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因此,他最终猝死是他自担风险的结果,不能埋怨其他人。
另一方面,虽然学校负有对学生的管理职责,但具有基本常识的人都知道,学校是难以监管大学生的生活作息的。换句话说,大学宿管想要阻止他通宵打***,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法不强人所难”是基本的法治原则,既然学校无法阻止该生通宵***,我们也没有理由要求学校承担责任。更何况,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和侵权行为并没有等价性,因此学校没有理由承担侵权责任。
当然了,如果家属实在要讹一笔钱实现他们发家致富的梦想,怎么不去告***馆呢?他们明知道通宵***对身体有害还对外营业,这不是比学校的管理职责更加好告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孩开学典礼猝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孩开学典礼猝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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