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休产***被辞退,女教师休产***被辞退,向什么部门申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女教师休产***被辞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女教师休产***被辞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同制女教师生孩子会被辞退吗?
合同制的女教师是享有产***的,学校是不可以在女教师生产期间将其辞退的。
女职工产***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合同制的女教师到了生孩子的时候,单位也会给他批产***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单位因为女职工生孩子的这段时间,觉得她影响了工作,而将其辞退,那么女职工可以通过这个事情,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与法律部门进行商讨而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代课老师有休产***的权利吗?
代课老师肯定是有休产***的权利的。
如果学校辞退你,你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提***讼。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难产的,增加产***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女教师插队怀孕被学校辞退,对于学校的做法你认同吗?
学校辞退怀孕女教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金。
据报道,为了破解女职工扎堆生育的困局,单位出台规章制度,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的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职处理。一名女职工“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首先,单位出台的
“女职工怀孕顺序表”是无效的。因为生育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我们都有权自由决定要不要生育、什么时候生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无故干预。因此,该单位出台的“女职工怀孕顺序表”侵害了女性职工的生育权,并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应当认定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该单位依据没有效力的规章制度解除和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该女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带有惩罚属性,一般金额较高,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此,最终***判决该单位向被辞退女职工赔偿5万元。
当看到女职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并对其进行赔偿。我就知道,这名女职工准赢,单位可以辞退女教师,但前提是需要作出相应的赔偿。
虽然说这所幼儿园有他自己的难处,比如现在鼓励生二胎,而幼儿园的老师们都有这个***,为了避免扎堆生育,给幼儿教育工做造成困扰,学校想出了这么个主意,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怀孕顺序。
虽然女职工有很多疑虑,比如如果轮到自己怀孕却没怀上怎么办?当然,为了这份工作,女职工也只能无奈同意。
这位女教师也没有想破坏公司的规章制度。
2016年4月11日,这位老师的综合考核分为36分,排名第四,但是由于大家对考核办法有异议,2017年6月12日,这位老师以74分下降到第七,虽然这位老师有些不服,但自己也没有怀孕,老师也想息事宁人,可没想到的是,女老师怀孕了。
当然,老师是一定要把这个孩子生下来。结果该集团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这位老师辞退。
看到这里,这位潘老师自然不服,提出仲裁,请求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及相应的赔偿金。
2018年1月22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幼儿园支付潘佳怡终止劳动关系赔偿金5***52.2元。
我认为这个单位的相关法律意识淡薄,怀孕的女职工是不能直接辞退的,单位的家规也要符合相关法律。他们的怀孕考核标准是什么,是否能怀孕如何进行精准考核。有没有人走关系,走后门,是否真正的公平?
这样的制度,太不人性化了。
随着放开二胎的政策深入人心,想生二胎的大龄妈妈动心的越来越多,特别是教育行业,教育行业多数是女教师,如果一个学校中年女教师占大多数又是主力军的话,都选择生二胎,那么学校确实吃不消。于是就有了某些单位出台霸王条款,让教师们排队生二胎的制度。
最近被刷屏的是某集团创办的幼儿园,对其下属幼儿园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的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职处理。结果就有一名女职工因没按顺序怀孕而“插队”,被单位辞退。该女职工不服,要求女职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工资差额并对其进行赔偿。此事一出,引发大家热议。一时间,声讨公司侵犯女职工生育权的有之,支持单位做法的亦有之。
其实这种让教师排队生孩子的早已不是一例,早在前年二胎刚放开时,河南某高中和小学教师怀孕排队的贴子就曾经上过热搜,引起教师们的巨大反感和社会上的广泛谈论,如下图所示:
关于这样的事情,其实虽然学校的做法确实存在怀孕教师过多,将影响正常教学开展的现象,但是放开二胎是国家规定,适龄妇女拥有生育权是宪法和法和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如果仅从单位运转方面来单方面约束限制员工的话,既不合法也不合情理。
一方面,能生二胎的大多年岁已高,早生一年就少一点风险,如果一排排到几年后,错过了最佳生育期,这实在说不过去,如果是意外怀孕而插队就要求教师把孩子拿掉,否则就开除,这也是不符合人情不符合劳动法的。相信此被开除的女老师提出的赔偿也应该受到法律的支持。
对这样的事情,大家怎么看呢?是单位无情还是无奈之举,是支持还是反抗?欢迎大家吐槽。
排序怀孕,这样奇葩的规章制度,可不仅仅忏悔发生在这间幼儿园,以前也有老师需要排队怀孕的相关报道,原因是学校女老师太多(幼儿园尤其如此),如果不排序,老师挤在一堆生娃,就没有人上课了。
听起来有道理,但以此为理由,排定老师的怀孕顺序,依旧很不可思议。这件事情的具体经过,我们来看澎湃新闻的相关报道。这是一家大型集团创办的幼儿园,为了避免女教师扎堆生育,对申请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确定怀孕顺序。潘老师因插队怀孕,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潘老师向劳动人事争议促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幼儿园支付赔偿金5万余元。
看完这则报道,再看看老师队伍的现状,心里真的很担忧。这样的情况真的会越来越普遍。且不说小学基本没有多少男教师,就算中学,男老师也越来越少了。以我们学校为例,今年新招了12个新教师,只有一位男老师,原本学校男教师的比例仅为30%,现在男教师的比例就更少了,等再过几年,一批中老年男教师退休后,我们学校的教师队伍基本上只剩下娘子军了。当年轻老师扎堆生育(这是挡不住的),当一批老师同时生育二堆时,我们学校依旧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到时真的连上课的老师都找不到。
那是不是学校也要量化考核一下,给每个老师规定怀孕时间呢,如果真如此,那真的是太荒唐,也是教师的悲剧。其实我们需要反思的真的很多,最近几年,在中小学,男教师比例大幅下降,提高男教师比例,是非常重要的。但说实话,对于很多年轻男性来说,教师这个职业真的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待遇一般,发展空间非常有限,都是导致男教师减小的原因。
其他方面我就不说了,还是切实提高老师待遇吧,让男教师多一些,虽然不能根本解决生育带来的师资紧缺危机,但还是可能缓解一下的。
怎么看?学校的负责人脑袋是被驴踢了吧,怀孕竟然还要人为的排序?就想请问这位决策者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都读到哪儿去了?竟然妄想干涉他人怀孕的时间,你是如来还是耶稣?
法律方面:
《妇女权益保***》第五十一条中有说明,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女性生育自由权利。另外第二十三条中还说明,劳动合同中服务协议也不得规定女职工的生育内容,“排队怀孕”完全是违法法律法规没有法律效力的一种规定。
而且生育权利是女性的法定权利,单位单方面的竟然给女职工怀孕安排时间排序,还不允许插队这种做法明显有店大欺客的架势!
道德方面:
我打赌这个制度的决策者已经是有儿有女了,否则绝不会敢于这么做规定。很显然决策者自己已经置之身外,自然无需为自己的荒唐决定承担任何责任。但是我很好奇这位负责人这么多年的书都读到哪儿去了?身为用人单位竟然妄图干涉他人的生育权利,是不是有点飘了?这位负责人恐怕以为自己的是如来或者耶稣了,否则怎么敢于作出这样的规定?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脑袋被驴踢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女教师休产***被辞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女教师休产***被辞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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