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你怎样看待东北一小学门前,一男子开车撞向多名小学生的事件?
- 柳州:奔驰车斑马线上撞倒小学生,事发柳州窑埠小学门前, 你怎么看?
- 如何看待3月7日深圳小学生穿马路遭公交车碾压致死,司机被认定疏忽,网友产生分歧?
你怎样看待东北一小学门前,一男子开车撞向多名小学生的事件?
首先要搞清楚这是交通肇事还是故意为之。
警方不是在做酒精测试和毒驾测试吗?不知道是不是要做***测试?
看了媒体报道,被抓获后这家伙蔫了,只是说“我认了,我认了!”
不知道是认什么,认命还是认罪?
事故原因还是待警方调查后公布结果为准!
我想说的是:
针对中小学生,尤其是小学、幼儿园孩子的保护立法应该提上日程了,社会责任需要明确,包括学校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学校与家长的责任需要明晰,学校的责任要落地压实,家长的责任与权力也需要有个界限,等等,都需要用立法的形式来强化!
要各方面细化到法律层面,校园周边道路通行设计,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管理,有前科社会人员管理,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及公共设施管理等等,有了法律才有保障,才能长远,依法治国必须包括对婴幼儿、儿童、小学生等未成年人的严格保障,做不到这一点,类似伤害未成年人的恶***件还是会发生的!
至于肇事司机如何处理,相信法律会给个明确的判决!依法严惩!
随机寻找目标,对小孩子下手,这是恐怖袭击,司机行为甚至比***更加丧尽天良。大凡***,总还有政治诉求,还有理性,不是穷途末路也不会对儿童下手。就是***,死刑便宜他了!
柳州:奔驰车斑马线上撞倒小学生,事发柳州窑埠小学门前, 你怎么看?
在斑马线上停车,停车开门不注意观察后方情况,这都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车主在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或者老师,然后送医检查治疗。
车主违规在先,肯定应该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以及后续产生的损失。
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们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如何看待3月7日深圳小学生穿马路遭公交车碾压致死,司机被认定疏忽,网友产生分歧?
目前网上出现的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司机处于视线盲区,另外事发时车头与突然从路旁快速穿越马路的小学生发生碰撞,认为司机并无过错,当然持这***观点中也有人说家长是为了要公交公司赔钱,不要冤枉司机。首先对于这种观点我个人认为司机开脱可以千万不要中伤小孩家人,试问哪个父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孩子父母估计现在只要孩子能活什么的愿意别说钱要他们命都愿意换。有网友不看***的经过直接说是后轮压到的公交司机有啥责任,我想你先看完整个***再说不要瞎评论。司机肯定有错,事发时车辆行驶至大水坑一村公交站台停靠上下客,行驶出距公交站台不远的左右人行横道处,而且发生碰撞时是车头,停车时已经是车尾压着小孩,难道这样的车速没问题?
另一种观点就是认为司机应该只主要责任,问司机事发时为什么没观察好,为什么疏忽,车速太快,有人有钱所以***如此处理。这里我想说的是孩子固然有不对的地方,但毕竟是孩子,而且现在命都没了。即使司机真的车速很慢,注意观察了也发生这样的是,那样难道司机就不会感到内疚吗?何况司机没有这样做,虽然可能真的是疏忽了,但是就没错了吗?一条命难道就是因为简单的穿马路就可以没了。我的观点很简单,这种***孩子最可怜,父母最难过。
***经过
3月7日17时30分许,深圳龙华观澜观光路一公交站台附近,一辆公交车驶出公交站台不久,撞到一名六年级小学生并致其受伤,后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据悉,涉事公交车所属线路为由观澜富士康到牛角龙总站的M286线路,7日17时30分许,M286线路驾驶员王某某驾驶公交车执行营运任务,当车辆行驶至大水坑一村公交站台停靠上下客,行驶出距公交站台不远的左右人行横道处,车头与一名突然从路旁快速穿越马路的小学生发生碰撞,致该名小学生受伤。事发后,驾驶员王某某当即拨打110及120报警,但该名小学生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现场视频显示,该名小学生倒在公交车后轮处,附近不少热心市民一度合力从一侧推公交车参与救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男子驾车撞倒小学生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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