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办案遭原告***,法官办案遭原告***的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官办案遭原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法官办案遭原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法官生气了判决结果会怎么样?
- 一般原告输了法官会当庭判吗?
- 撤诉对法官有影响吗?
- 诉讼已立案,负责该案件的法官在原告不知情时将诉讼撤销,并且案件未处理,请问为什么法官要让撤诉呢?
- 被告对原告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法官生气了判决结果会怎么样?
法官生气了不会影响宣判结果。
宣判的条件如下:
1、案件事实清楚。案件事实清楚是裁判案件的基本条件,只有事实清楚,才能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裁判,事实不清,不能硬行判决;
2、必须在法庭进行宣判。如果到当事人住所进行宣判,不能视为当庭宣判;
3、必须在庭审调查后当日宣判,如隔日则为定期宣判;
4、宣判前的庭审辩论必须有新的实质性内容。如只为所示当庭宣判率,而刻意进行空洞的调查、辩论后宣判,则非真正意义上的当庭宣判。
一般原告输了法官会当庭判吗?
不会。原告向***提***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责任或者履行义务。***经过对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一般也不会当庭宣告判决。***会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认真考虑原告的诉讼。无需当庭判决。
撤诉对法官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原告或者上诉人向***申请撤回***,是案件当事人的基本诉讼权利,***审查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都会裁定准予当事人的撤诉申请。
当事人撤诉后,***的案件审理工作就结束,案件审理法官就可以作结案处理。不会对其有任何影响。
诉讼已立案,负责该案件的法官在原告不知情时将诉讼撤销,并且案件未处理,请问为什么法官要让撤诉呢?
法官将案件撤销…法官让撤诉?到底是什么啊?***诉讼案件没有撤销这一结案方式…动员撤诉可能是释明有败诉风险或者被告主体资格有问题、地址不明等原因吧。不了解法官告知撤诉的具体理由,这一问很难回答准确。
被告对原告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被告对原告的证据不认可,会影响法官的判决吗?
这个一般不影响,能否影响法官的判决,这个主要是看证据本身,主要是看案件的事实。原告举证,被告不认可,或者被告举证,原告不认可,这个在诉讼中都很常见。但是,法官在证据***信时主要是审查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所以,只要证据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并且这个证据与本案的事实存在关联性,那法官一般都会***信。
至于如何质证,这个属于被告的权利。法官自然也不能强迫被告承认原告举证的全部证据。不过,因为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关于虚***诉讼罪的司法解释中有一项关于虚***陈述的内容。如果在法庭中做虚***陈述,是有可能被处罚,甚至涉嫌虚***诉讼罪。
这个我很有体会,举两个例子吧:
1、我方出示省税务局的收入及纳税单据,拟证明我方当事人的收入状况。对方律师矢口否认。我方要求对方律师状告省税局出示虚***证据,法官不说话,但要求我方补劳动合同及单位证明——我方当事人是单位的高级职员,公章可自由使用,让他自己在自己的证明上盖个公章的法律效力反而比省税局的收入及纳税证明效力更差?——显然,法官在刻意偏袒对方。也即,法官借口对方律师不认可即该证据不会***纳。
2、对方当事人自己手书的证据,对方当事人矢口否认,说不知道是哪来的。由于过了举证期限,该证据未申请笔迹鉴定,二审则因一审未申请笔迹鉴定而驳回……
也即,对方当事人自己如果不承认自己写的证据,即法官同样可考虑否决。而且,理由似乎相当充分:对方不认可,举证方承担不利后果,过了举证时限,不可再申请证据鉴定。
其实,按《民诉法》即使当事人不申请鉴定,***也是可主动提出笔迹鉴定的。
3、《民诉法》第七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但实践中,咱们还是冼冼睡吧……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官办案遭原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官办案遭原告***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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