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餐费捅死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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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长刀打砸桂林***龙虾大排档,到底吃饭吃出多大的***?
一次本因是享受小龙虾的美食之旅,因逞强好胜,吃出了寻衅滋事的***。冲动是魔鬼,发生***应保持理性、克制,通过法律渠道***,而不应动辄使用所谓武力、暴力解决问题。
吃了官司后,以后万一再食用小龙虾的时候,相信会少了不少味道。
寻衅滋事罪在民间被戏称口袋罪,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寻衅滋事罪量刑】
寻衅滋事罪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并处罚金。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毁坏的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
如果是一方去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经过司法鉴定受伤害的一方达到了轻伤或者以上的 ,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谢谢邀请。
一言不合就打砸,这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真没那么大的仇恨,吃的不爽,大不了下次不去吃了嘛,对吧,动刀子那就是犯罪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从这个事情我们也应该吸取教训,那就是任何问题都不能去复杂化,本来没多大点事情,一闹就是大事情了,搞不好一辈子都毁了,因小失大,那是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只因吃饭对服务不满意,就拿长刀打打杀杀的,这是什么仇,什么怨?
吃个大排档能有多大的***,无非就是上菜慢了一点,或者嫌菜量不够多。反正凭我的贫乏的想象力,是想不出还有什么值得动刀的事情。还是1月3号晚上吃的饭,过了一整天,在1月4号晚上去寻仇。幸好经济损失在5000左右,没有人员受伤,不然后果更加严重。
有个搞笑的情节就是,他们到店里打砸的时候是带着口罩的。戴口罩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怕别人认出他们来。那么耍这一套威风的作用不就是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厉害吗。又要惩威风又怕别人认出来,这不就象电影“天下无贼”里面的几个笨贼一样。还是他们以为带着口罩,警方拿不到证据。真是替他们的智商着急。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冲动之下连基本的理智和判断力都没有了。本来只是一件简单的事,却用了这么愚蠢的办法来解决。肯定他们平时就是这副德行,以为老子天下第一,一副古惑仔的模样。还是那句话,混江湖有混江湖的样子,有本事不要戴口罩出来,简直就是小毛贼。
他们这种无视法纪法规的野蛮行径,就应该好好的收拾。还要彻底检查一下他们的长刀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这种长刀属于管制刀具。
这是结仇了,有备而来也没想***,就是想毁坏大排档的生意人气,同行是冤家,也是遇见莽撞之人不介意什么后果。
一般做餐饮行业尤其大排档的商家,基本都挺随和,维护客人讨个好心情做回头客。
也有吃客上来就着急等一会就没好话说,一但回应就拌嘴容易吵起来,有些人还较劲,想不到就惹上是非了。
很多刑事案例真不为什么过不去的事,就为挣一口气大打出手,有些人被拘留、判刑过后自己想想,自己都说不清楚自己是犯什么邪了。
还是亏吃的少见识短,活在表皮上,不知道人生趟着走还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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