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又***堂妹,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强奸未遂又杀害堂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未遂又***堂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看待安徽郎溪13岁男孩***10岁堂妹后抛尸一案?
大家好,我是熙妈,这起事件谈谈我的看法。
又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而且还是***有血亲关系的亲人,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人性何在,敬畏之心何在?
***我们先简单回顾:
4月14日下午5点33分,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称其10岁的女儿杨某婷疑似走失,请求警察帮忙寻找。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警察寻找,但经过一天的搜寻工作,杨某婷仍处于失联状态。18日10时,警方才根据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经犯罪嫌疑人交代及指认,已找到失踪小女孩杨云婷遗体,经确认已被害身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杨云婷的凶手,居然是她13岁的堂哥。4月21日,当地村支书表示,肇事男孩杨某某的父母,已经写了申请,请求把杨某某送到少管所,教育两三年,让他学会重新做人。
据悉,女孩从小父母离异了,她一直独自跟着奶奶生活,村民们对这个女孩的印象是,那是一个老实又可怜的孩子。
截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我们无法得知这个13岁的男孩为什么***10岁的堂妹。
但是,去年10月,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曾发生类似故意***案,13岁男孩蔡某杀死了10岁女孩,最终因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个孩子到底是不懂事,不懂法,还是拿法律作为保护伞,肆意妄为。这才是最可怕。
看来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是否考虑修法,如今的未成年人因为早熟,应该把年龄再次放低。
第一,看过李玫瑾教授讲过的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中,她讲到,有一类人就是天生就是恶魔。
接连发生两起未成年人的悲剧,犹如马蜂炸窝,每一根怨念利刺,扎疼了我们的脆弱神经。
郎溪的悲剧,事实很清晰。对于加害者,就算四海八荒的吃瓜群众举火烧天,在法律作出修改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之前,收容教养可能是最重代价。这是法治规定,不容我们选择。
我家这边十几年前夏天也有一起和这个差不多的案件,男小孩15岁也******了11岁的堂妹,小男孩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正在青春期经常在家看***录像带,他还买了法律书看,知道自己未成年,不会判重罪,小女孩也没有防范意识,被堂哥骗到山上,被***后,又被石头砸死,之后男孩还把女孩凉鞋扔到河边,造成小女孩落水的***象,他后来还***装帮着女孩家里人去河边捞尸体,感觉就像电视上放的一样,男孩胸前全被女孩给抓破了,他父母还护着他,说他是爬树爬的,有目击证人看见他把女孩带到山上,后来他去劳教三年就回来了,青少年犯罪国家真要重视,要重判
我们的教育,很多时候,是在教女孩子要怎样怎样保护自己,可很多人没有考虑过,如何教男生不要去欺负女生侵害女生。
安徽这个13岁男孩,***了堂妹后抛尸于树丛中,被警察抓住时,还很平静。
据报道,这个男孩性格有些怪异,有时很暴躁,会和别人打架;女孩成绩优秀,学校老师很喜欢,她的妈妈常年不在家,爸爸是保险推销员,家里条件不是太好。
男孩的作案动机现在还未查明。我猜想可能有两个原因:
我认为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会比较大。13岁的年纪,对于别人性命,一般还不会因为不喜欢或者恨等原因就夺走。
据说女孩在出事之前在上网课,桌上还有袋开了封的爆米花。可能是男孩和女孩在遇见时因为什么事情起了争执,将女孩失手致死,不知道如何处理而将女孩抛尸。
也许男孩对女孩怀恨已久,找了个机会***了女孩。后将女孩抛尸了。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13岁的年纪,未成年人保***里,也许无法找到如何惩治他的条款。但是,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年纪经常被改写,有人建议12岁。
这个案件,给人的启示很多,我从下面三点来分析一下:
这又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就这么没了,而***凶手——他的堂兄,很可能因为年龄而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我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4岁。只要不满14岁,无论犯什么罪,都不用负刑事责任,哪怕***放火。
超过14岁问题也不大,在14-16岁之间,只有以下8种行为: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罪,才会负刑事责任,其他的,不用。就算要受刑事处罚,还有个东西叫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8岁的要从轻处罚。
未成***生理心理不成熟,认知不健全,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国家对其犯罪从轻处罚。不过现如今的孩子普遍早熟,而且未成人犯罪也越来越低龄化和手段更加残忍。因此我国有专家建议将最低刑事年龄调整到12岁。
记住,法律保护为未成年人而设,但不能只保护那些犯罪的未成年。犯罪的人是得到从轻处罚了,可那些被伤害的人,得到什么了?
连公平都无处讨要!
我妹妹被人***,我把那个人手打断了,他要告我,怎么办?
这不是正当防卫。所谓正当防卫就是为了避免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的危险,不得意而***取同等手段进行反击,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制度。尤其是对于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比如***、放火、抢劫、***、***等,别说把他的腿打折了,就是打死了,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必须记住是正在发生的侵害,如果侵害已经过去了而***取上述措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从你说的情况看,侵害结果已经发生,你是事后知道很生气,才出于义愤打断了对方的胳膊,这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至于你姐姐被***,可以报警,由公安部门侦查后移交检察院,而后交由***审判。
他若告你,你肯定要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犯由法律来惩罚,虽然你是被害者家人,但你也没有事后私自惩罚的权力。只有第一时间报警,让警方来处理。打断手腕属于轻伤,你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出于义愤把侵害***妹的人手打断,道义上绝对支持你,但是法律上必须依法办事了。
因为你没有提供详细信息,不能妄下结论。只能建议,既然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你就应该最快速度找到律师,看一看在法律层面上下一步怎么做。
这种人就应该打呀,打死都是活该的,但是按照法律来说的话,你这样的就不是很严重的,而且你也可以向***申诉,你并不是无缘无故的打他的,而是因为他***了你的妹妹。
他要告你,你要先告他,告他犯***罪。然后你再请一个律师,这种情况的话他是告不赢你的,法律虽然是很严谨严酷的,但是也不是说不讲人情不讲道理的。就我们老百姓来看这个案子的话,这个事情你是不用负刑事责任,不用负法律责任的,但是的话你要承担他的医药费,护理费等等。法律也是根据事实公平公正来判断一件案子的。
不用太过担心,直接请律师告他。让他坐牢,让他对***妹进行精神上的补偿,还有经济上的赔偿
可以理解你***的心情,同情你,但法制社会下,这是两个事,都构成刑事案件了,不会顶账的,分别立案处理,你得积极赔偿对方,争取对方谅解,估计对方也会积极争取你家对他的谅解,都是为了处理时宽大些,判决时也会酌情考虑你打伤人的原因。
杭州杀妻嫌犯前妻亲友女儿2002年被杀,真相可能是什么?
我觉得许某有相当大的嫌疑,此人城府很深,心狠手辣,从这次来某案就知道他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如同儿戏,案发后他面对媒体镇定自若,还说来某智商不行。。以为毁尸灭迹可以蒙混过关,逃避法律惩罚。
他的这种自以为反而暴露了他的一个弱点,因为自以为自己是聪明人往往是最愚蠢的人,来某的案漏洞太多,虽然他已经做的令人匪夷所思,但他对如今的科技,人的智慧明显估计不足,任何犯罪都会留下罪证,就看办案人员水平。
而前妻闺蜜女儿案至今未被侦破,在有了目击者情况下仍成了悬案,也说明了当时破案人员的水平不行。
因为无法得知当时更多案情,所以也无法推断真相,否则就是胡说了
但这次许某案发后面对媒体如此镇定的回答的信心,或许正是因为前一次的蒙混过关?
相信这一切警方都会想到,人其实都是差不多的,真正高智商不是你也不是我
继杭州来女士碎尸案以后,许某前妻好友16岁的女儿2002年在家中被***一事又浮出水面,凶手一直未找到,最近也成了一个热点话题,也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对于这个问题,在警方还没有公布结果之前,所有的讨论都是在推测。
- 2002年,杭州杀妻犯前妻亲友女儿被杀,当年16岁,花一样的年纪,却被人在家里草菅人命。
- 被发现时,家里门窗完好无损,被害人躺在卫生间门口,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口子,未发现任何血迹。
- 从现场看,不像是陌生人破窗而入引发的,,倒像是熟人作案。
- 被害人母亲刘女士报案后,据邻居爆料说:死者被害的当天下午3.30至4.50之间,曾看到一个身高大约1.70米以上身材较瘦的男子从他们家出来。
- 被害人葬礼当天,许某出席了葬礼,并且为死者买来寿衣。
- 被害人母亲当初和嫌疑犯妻子是很好的朋友,两家来往密切。也有人说许某是因为要和被害人***没有得逞,所以才将其***。
- 当然这所有一切在警方没有公布结果出来之前,都是大家在猜测,想要知道真相,只能等待警方发布公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都逃不过好的猎手。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既然能泯灭人性,就应该接受法律给你的应有的惩罚,自作孽不可活!
从目前的信息去看,大胆推理一下,当时的事发经过可能是这样:
许某和前妻一家,可能与前妻亲友一家往来比较亲密。
从现在的信息去推断知道,许某确实是一个隐藏得非常深的人,他的伪装确实非常厉害。
因为从这次来某凭空消失就知道,要不是警察叔叔更厉害,或许这个世界又多了一个“不解之谜”。
在这次来某凭空消失***结果出来之前,可能确实没有人能想到,这是许某有预谋制造的一个***,因为他对身边的人,甚至是警察叔叔的盘查,都表现得毫无破绽。
所以,18年前各项技术都不如现在的情况下,许某可能就会逃过侦查了。
那么接下来,大家就大胆***象一下,当时的***经过,有没有可能是这样子。
由于两家人走得比较亲密,许某表现的非常热情客气,带16岁的前期亲友女儿以及她的妈妈都非常好。
那么,那天两家人又坐在了一起聚一聚,许某前期那时候正式风华正茂,既然有朋友来了,就相约去逛街,购买一些漂亮[_a***_]或者是比较隐私的女性用品,带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女孩,可能不方便。
既然许某这么“平易近人”,对16岁的小女孩那么好,就把他留在家里了,毕竟这么熟,肯定不会不放心,而且16岁也差不多成年了,照顾自己完全没问题,况且还有个大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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