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被判无罪,李在明被判无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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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韩国检方第三次抗诉朴槿惠案,是文在寅故意为难***吗?
7月10日,首尔高院对***案发回重审进行了宣判。***获刑20年,并处罚金180亿韩元,追缴罚金35亿韩元。按照韩国法律,***还有最后一次上诉的机会,但是,在她做出反应之前,7月16日,韩国检方再次抗诉。检方的抗诉理由是:***裁定***在文艺界黑名单事件中所涉及的***嫌疑无罪,而这存在法理方面的误解。
这已经是韩国检方对***案的第三次抗诉,检方的抗诉是***案拖了三年多悬而未决的最主要原因。其实***在2018年4月一审获刑24年后就已经放弃了上诉,但随后检方抗诉。2019年7月,案件二审判处***25年***,韩国检方再次抗诉。2019年8月,韩国高院将二审发回首尔高院重审。2020年5月,二审重审结束,7月10日二审重审宣判,1月16日,检方抗诉。
检方这次抗诉提到的文艺界黑名单案起因是世越号沉船***。这起***发生在2014年,304名高中生殒命世越号,在事故发生时,救援工作陷入混乱,这起***甚至被认为是官方故意拖延救援时间。关于该***的传言颇多,电影《那天,那海》描述的就是世越号***。***对世越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船上那500多人最需要她的时候,她有长达7个的时间不知去向。
世越号***发生后,韩国文艺界发出了强烈的批评声,甚至组织******,要求官方给出说法。为了报复,青瓦台拟定了一份9074人的文艺界人员大名单,要求韩国文化部禁止批准这9074人的演出活动。2018年时,***承认了自己是文艺界黑名单的参与人,并向韩国民众道歉。也就是说,韩国检方的抗诉理由是成立的,***并没有因为这起自己认罪的案件被判刑。
但是,***已经被判20年,加上贿选案的2年,69岁的***出狱时已经91岁。22年的刑期已经能让身体并不好的***将牢底坐穿,实在是没有必要再次抗诉。***本人从2017年10月之后就不再出庭任何审理,韩国媒体认为,***已经放弃了法律意义上的反抗,因为她明白,这就是一场政治清算。从人道主义方面来说,检方的抗诉让人难以理解。
不过,我们谁都体会不到文在寅曾经遭遇过什么,不知他人苦,莫劝人大度。文在寅之所以走上政治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年曾在李明博的授意下逼迫文在寅的挚友卢武铉跳崖。韩国政坛的政治清算从李承晚被朴正熙逼迫外逃就形成了,***当然明白自己也在劫难逃。所以,个人认为检方的抗诉确实有文在寅故意为难***的意思。
本人认为,***的那堆破事,值不得现任总统文在寅去“关注”,去“为难”,而且***也不会关心韩国检方的抗不抗诉,也就是说,在这件事情上文在寅、***都不会去过多的关注,他们已把自己置身于世外。
7月10日,韩国首尔***对***的判决比检方的建议和二审的判决整整少了10年刑期,当时出乎了许多观察人士的意料,有些人甚至是揣度可能是文在寅出面干预的结果,***少判的理由是——“不过,***基本没有为个人谋取私利,其政治生涯等同宣告破产。而且,在量刑时,也考虑了她的年龄。”判决书如是写道。,现在回过头来仔细研判***给出的判词,本人认为纯属“胡说八道”,***身为总统,把人民给的权力私相授受给闺蜜崔顺实“胡整”,世越号死亡那么多人,她七个小时既没出国也没在青瓦台办公室,至今成谜,她和日本偷偷摸摸。急急忙忙签署“情报互换协议”、“慰安妇协议”,如果再把她父亲朴正熙和日本的关系联系起来,***是“出卖国家利益的韩国叛徒”一点也不为过,所以判词说她没有谋私利,是站在她的角度为她考虑,而彻底地忽略了国家利益,全民的利益(法官强词夺理)。
检方抗诉,是检方的权利,任何案件只要检方认为有悖律法,就可以“抗诉”,这样设置目的是为了杜绝枉法裁判。即使首尔高等***如此荒谬的判词,检方也是忽略过去没有纠缠,他们抗诉的理由是“***裁定***在文艺界黑名单***中所涉及的***嫌疑无罪,而这存在法理方面的误解”。大意是***在对几千人的文艺界制定黑名单存在***,***居然认为无罪,检方认为***认定错误。本人的理解检方要求***给“***无罪”给出一个服人的说法!这是本次抗诉的焦点所在!
总体来说,判决和抗诉如今更多是在“法律”层面较劲,***的自由在于下届总统的“特赦”,判多少年关系都不大,而***的影响力早已被时间消磨殆尽,她干的事情让支持者也感到脸上无光,故而对文在寅的影响实在不大,何况一大堆事在那等着,文在寅哪里顾得上她的一堆“碎事”情,不过世越号沉船真相调查是他无法绕过去的坎!
***和日本签署的几份协议,即使韩国几任总统都难以消化。
2020年7月18日 17.30
韩国检方16日再次对***的判决提起抗诉,这是第三次对***判决说“不”。
***系列案宣判后,检方唯一没抗诉的是“违反选举法”被判2年,其余判决有判必抗。
检方抗诉与文在寅有何关系,他是总统没有权力对检方说三道四指手画脚。
别把韩国的***体制认为是“中央集权”国家。韩国是个民主国家,要不然总统卸任必遭清算呢?
检方抗诉有理有据,认为***在2014年“岁月号”事故后,总统府秘书室和文化部门制订的“黑白单”是幕后主使,可***没有认定,判***无罪,所以抗诉。
这是检方的权力,与文在寅有些瓜葛是青瓦台向检方检举了***,要不然检方怎么会管此事呢?
***不判,认为***在此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他没有违法,检方认为她犯罪了,必须认定有罪。这是非常正常的法律行为。与文在寅有半毛钱关系吗?
检方抗诉提起上诉,对***来讲不一定是坏事,她目前仍然处于待审状态,检方不抗诉,她就是完完全全的***人员。22年的刑期必须接受,罚没款215亿韩元必须缴清,没钱得有说法,***会变卖她的二手别墅,所有有价证券都要变现,银行存款充公。这样***就一贫如洗,还要债台高筑,要么“劳役三年”以劳代罚。这三年不抵扣刑期。
个人以为:检方抗诉是帮助***,其码给她最短4个月,长则一年时间,她还有腾挪空间。如果她自认为的“政治迫害”,那么文总统下台后,她完全有机会“翻案”啊!既然是政治案件,就有政治解决的办法。文在寅不可能再干5年总统,共同民主党不可能永远执政。因此,***在待判期提出“解除监禁”,很有可能***院会批准。这样她不就“自由”了,结束“蘸水吃泡菜”的苦难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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