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女孩男子被抓获,尾随女孩男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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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当家长再一次找到他时,他满身血污,物业调取监控发现,晚上8点多,男孩在回家乘坐电梯时被一男子尾随,还被拖着带下地下***。后男子又在电梯内对小男孩实施暴行。 6月26日0时许,民警将嫌疑人张某豪(男,17岁,四川省巴中市人)抓获。
该男子对这名7岁男童进行了长达2小时的殴打。
监控显示,张某豪用玩具枪背带和手臂对张某晨进行控制后带入地下停车场。失踪2小时后,张某晨被外公在一处小黑屋找到,满脸是血,张某豪曾向其外公求饶。
在这件事情发生后,很快就联系上了张某豪的家人,但是其家人称他患有***,不具有行为能力。
任何解释,任何推诿都不是理由,一定要给男童一个交代。既然知道是神经病患者,为什么任由他四处乱跑,给社会造成威胁?
必须判刑。
不要说是一个只有8岁的小孩子被殴打,就是一个成年人被殴打一样需要判刑。不要讲什么原因,动手***就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还要问支不支持?
当晚8点多,8岁男童在乘坐电梯时候在电梯门将要关闭的时候,还帮忙凶犯张某豪按开了门。然而正是这一善意举动,却让孩子陷入了恐惧的三个多小时。接下来在电梯里,张某豪开始殴打这名8岁孩子,然后带到地下停车场继续殴打。等到家人找到他时,已经躺在***一角奄奄一息。头上,面部身上有多处创伤,谁也不知道在这段时间内孩子经历了什么。虽然经过医院诊治,小男孩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这次乘坐电梯的阴影怕是短时间消除不了的。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我们虽然无法对男孩父母感同身受,但也能想象到孩子这时候恐惧,无助和绝望。
隔着监控和屏幕,我们能体会到孩子在受恐吓和殴打时候的惊恐和无助。他如同一个小羊羔,面对着恶***的大灰狼,只能感觉到绝望和痛不欲生。面对一个成年人恶意殴打,他除了哭喊又能做什么?他能祈求行凶人停手吗?即使哭喊,我相信,这些穷凶极恶的人也是不允许的,因为他们怕被发现了。所以孩子是在恐惧,压抑和无助中度过了可怕的三个多小时。
法律需要严判,以保证未成年人。不能因为孩子没有生命危险就同意和解。
可能很多人都注意到了孩子没有生命危险,都松了一口气。按照惯例,既然没有生命危险,行凶人赔钱,寻求受害人原谅,然后达成谅解,双方和解。如果是成年人,可能还说的通,也行的通。但是对于一个孩子施暴,我想不能和解,应该法律规定是不允许和解。受害人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这个性质恶劣,有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倾向。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内,没有一点悔意,胆怯的心理,显然视人命如草芥。另外就是施暴者既然有暴戾行为,以后总还是会犯的,可能还会选择幼小孩子下手。对于这种思维偏执,暴力的人唯一有效的管制方法就是监狱。
保护孩子,不能只靠法律的震慑,还需要父母,监护人起到保护孩子作用。
我无意埋怨孩子的父母疏于监护,导致自己的孩子在自己的小区电梯内被人殴打。但是如果有大人选择和孩子一起外出,那么是不是可以避免这场惨剧?前几天重庆8个落水儿童一样,如果有大人在,可能就不会导致这样严重的8人溺亡事件。所以,孩子毕竟还是孩子,在面对危险时候没有经验,力气和智慧来保护自己,往往遭受无妄之灾。所以,在孩子还小,需要保护和陪伴的时候,就要多陪陪孩子。也不要说自己累与忙,也不要说朗朗乾坤,毕竟危险分子几个字不会写在人脸上,谁知道单独外出的孩子碰到是善良的大叔还是龇牙咧嘴的饿狼?
近日一则新闻引起众人愤怒,成都市某小区一名8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内殴打后又被挟持到地下***再次殴打,前后时长3小时,根据流露的视频画面显示,场面恐怖血腥令人愤概,网上一边倒要求严惩暴徒,现警方已抓获暴徒并刑拘,具体案件在侦办中。
青少年犯罪现象不容忽视,找源头是重中之重,预防犯罪教育刻不容缓。
屡次有校园暴力***发生,手段残忍且年龄趋于年幼化,更不乏有女性学生参与,小小年纪如此恶魔,令人深思。两会中更有代表提议将刑责年龄降低,说明形势比较严峻。
6月27日成都某小区上演的虐打8岁男童的案件,再次点燃民众对青少年犯罪的怒火,17岁的施暴者与8岁男童素不相识,却下如此毒手,且前后时长达3小时,无法想象男童在此期间遭受的痛苦与绝望。从流露的画面看,男童全身受伤,被解救后送往医院,好在已脱离危险。
令人欣慰的是,暴徒已被抓获并刑拘。
那么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有哪些?有专家及社会团体经调查后得出如下答案。
- 单亲家庭。在被调查的对象中,85%的是单亲家庭子女,有的跟着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生活,平时乏以管教或过份娇宠,养成偏激性格。
- 学校疏于法律方面的预防。针对他处爆出的校园暴力,总认为离自己遥远,没有引起重视,其实法律真正的意义在于预防与惩罚犯罪。
- 家庭教育。调查中发现,有部分家长生怕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吃亏,给他们灌输的竟然有暴力的思想,这是最让人深思的。
- 网络暴力传播。这也是一条不容忽视的途径,网络游戏中的暴力血腥场面影响着青少年不成熟的思想,虽然网络在加大力度整治,但仍黑站在地下运转。
成都发生的这起伤童案件正在审查中,结果会很快公布,我们除了要求严惩施暴者以外,更重要的是预防此类***不再发生,预防青少年犯罪道路任重道远。
八岁男童被男子堵在电梯里殴打三小时,你支持对施暴者判刑吗?
这个谈不上支持不支持,而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这个行为涉嫌犯罪的,那就依法进行判刑。若是按照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的,那也没办法对其判刑。毕竟我们是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是根本。
这个***因为发生在电梯,有监控,有录像,怎么一回事还是比较清楚。现在比较疑虑的是,两个没有矛盾,没有过节的人,一个17岁的将近成年的人怎么会对一个8岁的孩童大打出手,并且还早成孩童受伤相对严重的后果。
这个***报警后,公安机关也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情况,小孩子张某晨头部及体表多处受伤,由120及时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嫌疑人张某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说明公安机关已经初步认定属于刑事案件。虽然现在没有说明涉嫌的罪名,根据情况来看,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至于具体哪个罪名,这个可能要根据小孩子的受伤情况来认定。一旦伤情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那这个行为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所以判刑不判刑,以及具体的罪名和刑期,这个我们只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就行。依法办事!
这个不是支不支持的问题,而是已经触犯法律了,肯定会判刑的。
1、刑事拘留,初步认定是刑事案件了
2、殴打几个小时,进了ICU,这种情节都比较恶劣了
3、施暴者17岁,到了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4、打的还是未成年人
8岁的孩子受这么重的伤,不仅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不过,这个要等伤势的鉴定结果出来,还有赔偿和受害方是否谅解等情况来判定。
我们是法治社会,不管是否判刑,支不支持,都肯定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办事。
深圳孕妇当街遭抢被推倒在地,外卖小哥“尾随”歹徒协助警方破案, 你怎么看?
一、
看到这位外卖小哥,不由得让人想起阿里巴巴大佬马云的一段往事:
1995年,杭州一家电视台做了个测试,找了五六个大汉在马路上撬窨井盖,看看是否有人出来制止。
那天晚上,一个又一个行人视若无睹,直到有一个名叫马云的杭州市民出现。
他回忆说,那天他骑单车去上班,看见马路边五六个大汉在抬窨井盖,似乎是要偷去卖,便起了制止的念头。
但他又顾虑“五六个人我怎么打得过”,于是骑车跑到四五百米远去找帮手。
马云骑车来回绕了两圈,找不到警察,也没有旁人愿意出手帮忙。
“绕了两圈,看他们还在抬,我实在忍不住了。”
马云笑称,自己便一脚踩地,一脚踩在自行车脚踏上,做好了随时逃窜的准备,
然后一手指着对方喝道:“你给我抬回去!”
而当天,他也是唯一一个通过这个测试的路人。
二、
遇到紧急情况,有些人会勇敢的冲上去跟歹徒搏斗;有人会跳下河去救人;有人会进到井下救晕倒的同事......精神当然可嘉,但有时未必会有好的结果。下河救人的,自己不会游泳。即没能帮到别人,又增加了施救难度,还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下井救人的,没想到井下可能是一氧化碳严重超标,下去多少人也是有去无回;见义勇为的因为寡不敌众,徒丢了性命......救人者,首先要能自救。见义勇为的多,能理性思考的少。外卖小哥说,自己一个人不一定抓得住,而且可能会惊动他。于是边追边打电话报警。***最后,警方也说,希望更多的人遇到类似的情况能挺身而出,但是要注意自身安全。外卖小哥和马云都是既有正义感,又理性清醒的人,这二者缺一不可。理性清醒的头脑更是成就一切事业的基础。
三、
曾一位大咖讲过这样一件小事:
几年前他曾在一个星级酒店住了一周。住到第三天的时候,他断定给他做客服服务的女服务员前途未可***。她通过两天的整理,发现大咖不喜欢把毛毯掖到床垫下的西式铺床方式,每天他都要执着的把毯子从垫子底下拽出来。
于是第三天她就改变了铺床方式。
这个小小的细节,说明了这位普通的房嫂做事既能用心,又能用脑。
三年后大咖再次入住这家酒店。他特意问了一下前台这位房嫂的情况。
果然,她已经是整个客房部的经理了。
同样,外卖小哥前途可期。
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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