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nihdff

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闯动物园被咬死

nihdff 11-05 16
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闯动物园被咬死摘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处于自卫打死有主人的狗应怎么判...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处于自卫打死有主人的狗应怎么判?
  2. 如何看待焦作一流浪犬咬伤多人,特警到场果断击毙?
  3. “罗威纳恶犬伤人”调查结果来了:内外勾结卖狗证,你怎么看?

处于自卫打死有主人的狗应怎么判?

出于自卫,误伤宠物狗,不需要赔偿的。

对面主人牵着宠物犬散步,突然犬迎面扑来,出于本能自卫,然后一脚踢伤宠物犬,狗主人说必须给狗看病并报了警,你首先可以要求狗主人出示狗证,然后在看他有没有栓狗绳。

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闯动物园被咬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即使狗主人有狗证,也栓了狗绳,你依然无需赔偿。因为犬迎面扑来已经是对你构成威胁了。栓了狗绳,不是狗主人狡辩的理由。***如栓了狗绳的狗依然扑人,这狗绳也就已经是

形同虚设,装装样子

的表面文章而已。有了狗证,并且栓了狗绳,仅仅是对于养犬人的基本要求而已。现在有的人陷入了一个误区:仿佛办了狗证,栓了狗绳,就占据了道德绝对制高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这些人甚至认为,反正这狗也办了狗证,还栓了狗绳,就可以自由自在,有恃无恐去扑人和咬人了。这狗主人显然是错的。

***如办了狗证,栓了狗绳反而令狗主人更嚣张,这就让我们从根本上反思这种模式

。办狗证,栓狗绳非但没有真正解决狗患,反而令某些狗主人产生了一种为所欲为的错觉,以为狗可以进行合法咬人。

其实狗主人往往话说得都很漂亮。那么你也应该据理力争,你就说看到狗过来,你是做了一个本能的动作,

不是为了踢狗,而是一个本能抬腿的动作

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闯动物园被咬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而狗由于疯狂向你扑来,自己撞在你的腿上,所以是活该。

再换一个思路:狗有狗证这不稀奇,你也有身份证,你是合法的,合法踢狗。

狗主人认为有狗证的狗可以合法咬人,自由自在咬人。你也可以针锋相对说有***的人可以合法踢狗,自由自在踢狗。

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人说人有理,狗说狗有理

。只要你足够强势和聪明,就能战胜巧舌如簧的狗主人。

如何看待焦作一流浪犬咬伤多人,特警到场果断击毙?

焦作一流浪犬咬伤多人,特警到场果断击毙,流浪狗无人收养,一律扑杀。

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闯动物园被咬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责任在于爱狗人士,要是咬人了直接找他们。事先应该扑杀所有流浪犬 不能总狗先伤人后再行动。应该捕杀流浪狗,前不久在路上走就无故被流浪狗咬伤,现在都没好,狂犬疫苗打了不少。

这种会伤人的狗确实是要这样直接打死妥善处理。流浪狗一律捕获扑杀。看到人被狗使劲咬的时候,心都碎了,把狗打死,为民除害。疯狗必须果断的处理掉,狗这东西很会记仇,狗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

公司附近有4到5只流浪狗聚集在一起觅食,真怕哪天它们饿极了发狂,都号召赶快把流浪狗犬全部杀掉。

爱狗人士为了狗而制造冲突而伤人的就更是不计其数。狗奴的显著特征就是重狗轻人甚至心中目中有狗无人。它们视人类为仇寇。

有志之士都号召捕杀流浪犬。

“罗威纳恶犬伤人”调查结果来了:内外勾结卖狗证,你怎么看?

狗患成灾,已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环境卫生、生命安全城市应该禁狗。再小的狗也具有攻击性。当前,严重违法养狗者普遍存在心理变态。

有些小区养狗者,基本没有证,没有疫苗防疫。出门遛狗不拴狗链和戴狗嘴套。屎尿两便小区内任意来。更为可恶的是楼道作为狗纳凉的场所,堵住电梯。楼道走廊成狗厕,定期定时早晚放狗撒尿,狗尿成溪流,流淌到下一层。夏天臭气熏天,味道十分难闻。狗与人同乘电梯,狭小空间,狗舔人和吓唬人。严重威胁人身安全。高层小区人狗混居,遛狗不离开人群十分让人担心。小孩天天上学放学不敢出去玩,坐电梯战战兢兢怕遇见狗。大小狗都是畜生,不能与人相提并论。

罚款、没收、拘留、判刑相关法律跟上,坚决杜绝流氓养狗者、无德养狗者、不文明养狗者。重罚、重管。

呼吁全国禁狗,效仿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全国灭狗消灭狂犬病给人民带来的危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echft1.com/post/10655.html发布于 11-05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