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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空姐事件救援队***滴滴获立案,滴滴同意捐赠100万,你怎么看?
就这个问题来说,滴滴可以把100万捐了,但是打捞队为什么要钱?滴滴悬赏100万是个提供线索的人。而打捞队不过是找到遗体后警察叫去打捞的人,为什么要这100万?要给也是给找到遗体的警察吧。或者给受害人家属。就事论事。
这个案子的关键在能否认定打捞队的行为是真正提供了嫌疑人有效线索,因为悬赏公告是这么写的,且最高一百万也是根据重要程度决定,没有说一定是一百万元,滴滴履行悬赏合同义务当然以合同为依据,滴滴后来的声明也说了要等通报确认,确认打捞队是否是首先提供有效线索的当事人。
因为合同写的是提供有效线索,且根据重要程度提供最高一百万元奖金,所以滴滴可以解释的范围很大,如果线索不是打捞队自己发现的,那么打捞队自然无权要求,其最多只是有打捞行为,付出的劳动也肯定不值一百万元,真正有资格要求一百万元的只能是提供线索的人。当然,如果没有人提供线索,只是打捞队机械的在河里寻找,线索当然就是打捞队自身,这样主张权利应该得到支持。
目前滴滴公司还无法真正确定提供有效线索的人士,只能等警方最终的解决,这个才是最值得信赖的证据,根据警方通报的结论支付奖金,最保险也最让人信服,不然后期如果又有人出来要求给一百万元,麻烦不是一点。即使警方认定打捞队符合悬赏公告的要求,其实具体执行的时候也不必然给一百万,滴滴的公告也是给自己留了后路,线索一般的可能打折支付,最终看滴滴如何根据自己的合同解释。
目前打捞队着急***感觉有点让人不解,不知道和警方沟通没有,是感觉警方的结论对自己不利还是自我感觉获得奖金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真的如此,即使***也不必然获胜。本案如果真的进入审判程序,***在认定事实时仍然会和警方沟通,不知道警方的调查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如还没结论,审判程序也可能延迟,打捞队获得奖金的前提是提供线索,不是简单打捞,仅仅打捞就想巨额收获不现实,滴滴也不会这么轻易同意,***更不会草率支持。
从法律上来说,滴滴公司应当遵守约定向救援队支付100万奖金,理由如下所述。
今年5月5日,空姐李某深夜回家,打了一辆滴滴顺风车,该顺风车司机为刘振华。当晚,刘振华将空姐李某先奸后杀,之后畏罪潜逃。
空姐遇害
案暴露了滴滴顺风车的安全隐患,网友的口诛笔伐让滴滴深陷舆论漩涡。后来,滴滴为了挽救自己的公众形象,公开表示有奖征集犯罪司机刘振华的线索,如果有人能提供重要线索帮助警方破案,滴滴则视线索重要程度奖励最高100万元的奖金。
在法律上,滴滴发布的这个有奖征集线索的声明属于悬赏广告。所谓的悬赏广告是指以广告的方式公开表示对于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广告人对于完成该行为的人,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
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郑州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独自发现并成功打捞出刘振华遗体。找到凶手刘振华的遗体即宣告着案件告破,显然属于对案件影响重大的线索,因此救援队完成了“提供线索”的广告内容,滴滴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悬赏广告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广告的发布者自然要信守诺言,这样才符合民法秉持的诚实信用原则。而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滴滴,如果不遵守承诺向救援队支付报酬,那么其企业信誉就完全透支,公众形象也就彻底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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